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八个运作周期 第二次受限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09月09日 基金名称 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329 契约型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 即本基金以运作周期(包含 金以1年为一个运作周期 ,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或 每个自由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至1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 在 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开放期。 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一般 基金运作方式 为5到20个工作日。 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 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在首个运作周期中, 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季度的对应日。 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 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每季度的对应日。本基 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08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 公告依据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鹏华丰饶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2024年09月18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09月18日 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2016年08月24日生效,根据基金 合同的约定 ,本基金的第八个运作周期为2024年03月16日至2025年03月16日 ,该运作周期内第二个受限开放期 为2024年09月18日 ,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 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或净申购数量进行控制 ,确保净赎回数量或净申购数量占该开放 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特定比例,该特定比例不超过15%(含)。 在本基金的第八个运作周期内,上 述特定比例设定为15%。 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 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特定比例 ) 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 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 如净申购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申购申请的确 认按照该日净申购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特定比例 ) 加计当日的赎回申请占该日实际申购申 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 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但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无法通过网上直销 渠道申购的不受前述限制。 比例不超过特定比例,该特定比例不超过15%(含)。 在本基金的第八个运作周期内 ,上述特定比例设定为15%,即 本基金在受限开放期将对当日的净申购数量进行控制, 确保净申购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15%。如净申购数量占比超过15%,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申购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 申购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特定比例)加计当日的赎回申请占该日实际申购申请的比例进行 部分确认。 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 0.60% 0.24% M≥ 500 万 每笔1000元 每笔1000元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 单笔分别计算。 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 , 包括但不限于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商业养老保险组合。 如将来 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 , 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 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一般申购费率。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 ,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赎回时单笔最低赎回基金份 额为1份 ;账户最低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 时 ,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特定比例,该特定比例不超过15%(含)。 在本基金的第八个运作周期内,上述特定比例设定为15%,即本 基金在受限开放期将对当日的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 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15%。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15%,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 回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特定比例)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 分确认。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少于7日 1.50% 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并且持有不到一个封闭期或者持有一个封闭期且在其后开放期赎回 0.50% 持有跨两个封闭期且在其后开放期赎回 0.30% 持有跨三个封闭期且在其后开放期赎回 0.10% 持有跨四个封闭期且在其后开放期赎回 0.00%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总额 的100%归入基金财产。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福建海峡银行、交通银行、张家港农商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 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 国新证券、大同证券、信达证券、海通证券、平安证券、国信证券、华西证券、天风证券、中山证券、中信建投、渤海证 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金公司、国投证券、国金证券、民生证券、西南证券、华鑫证券、申万宏源西部、开源证券、中 信建投期货、第一创业证券、银河证券、中信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湘财证券、申万宏源、长城证券、 中泰证券、光大证券。 花顺、盈米财富、基煜基金、万得基金、蚂蚁基金、上海利得、腾安基金、大连网金、联泰基金、度小满、中证金牛、意才 基金、海银基金、阳光人寿、汇成基金、雪球基金、苏宁基金、北京肯特瑞、创金启富。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1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或每个自由开放期结束 之日次日(含)至1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 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开放期。 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 一般为5到20个工作日。 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在自由开放期 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本基金的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 受限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共包含为4个封闭期和3个受限开放期。 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 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季度的对应日。 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 首日的每季度的对应日。 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 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特定比例,该特定比例不超过15%(含),且该特定比例的数值将在基金发 售前或在自由开放期前通过规定媒介公告。 如净赎回数量或净申购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基金管理人将进行比 例确认。 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 的,开放期(含自由开放期和受限开放期,下同)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开始。 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 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丰饶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